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九游会登录j9入口
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是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新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新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高,健全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新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新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方案,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新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和省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迫踪评价。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制定新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新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九)拟订并实施新区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新区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新区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组织指导卫生行业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制定并组织实施新区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加强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中医药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协调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十二)负责新区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新区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四)负责新区红十字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负责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业务工作。
(十六)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班子:
潘学明:党组书记、主任
李家宏:党组成员、副主任
徐应全:党组成员、副主任
贾崇清:党组成员、副主任,新区疾控局局长
吕 军:党组成员
李晓晖:副调研员
王克亮:副县级干部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8259852
(二)党群人事工作科。联系电话:0931-8252140
(三)发展规划科。联系电话:0931-8252143
(四)法制监督与职业健康科。联系电话:0931-8257747
(五)疾控与健康教育科。联系电话:0931-8257747
(六)医政医管科(新区红十字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8259861
(七)基层妇幼与家庭发展科。联系电话:0931-8259860
事业单位
兰州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负责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负责免疫规划管理组织和指导预防接种的实施;负责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负责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开展消毒及病媒生物控制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2楼西侧
邮政编码:730300
办公电话:0931-8259852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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