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九游会登录j9入口
2024/04/19/ 12:04
来源: 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
各国有集团公司、各有关企业:
根据《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甘科高函〔2024〕63号),为做好2024年度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推进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现将《通知》转发,请各相关单位、企业高度重视、积极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
一、评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我省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2.2023年度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4.企业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弄虚作假和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在上一会计年度及当年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二)直通车条件
符合上述1-4条评价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不受第5条综合评价所得分值高低限制,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须在起草单位中排名前五)。
二、评价工作程序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评价工作流程如下:
(一)注册登记
用户登录工作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most.gov.cn),选择“服务事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点击“我要办理”登录办理,已注册企业使用原有账号登录,不需要重复注册。
(二)自主评价
1.信息填报。注册成功后点击“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事项“办理入口”按钮,按要求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进行自主评价,企业填报信息及上传文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2.企业自评。企业填报信息和证明文件齐全且自评结果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提交《信息表》,并同时上传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表》九游会登录j9入口首页扫描件。企业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性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三)信息确认
省科技厅组织评价工作机构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表》及相关附件内容进行审核,审核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信息表》九游会登录j9入口首页是否有法定代表人签章、企业公章。
2.《信息表》内容是否完整。
3.《信息表》中信息与相关证明文件是否一致。
4.《信息表》其他问题说明(如果有,请评价工作机构填写具体内容)。
《信息表》内容完整且符合要求的,信息确认通过,在线提交至省科技厅;上述内容有一项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在线通知企业进行补正后再行提交;《信息表》中内容不符合《评价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予通过。
(四)公示公告
省科技厅汇总通过企业名单,按批次生成公示文件,同步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和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省科技厅组织评价工作机构进行核实处理,并在线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公示异议核实处理情况表,相关结果在线告知企业。公示无异议和经核实排除异议的,由省科技厅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入库登记编号在线自动生成。公众可通过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查询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五)其他事项
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自取得当年全年有效。
三、工作要求
1.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负责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具体组织工作,包括年度申报组织、申报信息材料审核、信息抽查、投诉或异议处理、入库企业年度数据更新、入库企业的后续跟踪管理等相关工作。
2.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自通知下发之日开始,企业提交《信息表》的受理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四、九游会登录j9入口的联系方式
兰州新区科技局产业化科
联系人:陈军
联系电话:0931-8257237 18894046069
联系人:刘晶
联系电话:0931-8257237 13919453311
地 址: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1号楼338室
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网址(https://fuwu.most.gov.cn)
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