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瑞岭雅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九游会登录j9入口
2024/03/08/ 15:16
来源: 兰州新区瑞岭雅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1)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收入总体情况表
六、收入总体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四、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 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兰新财发[2024]34号兰州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兰州新区瑞岭雅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承担兰州新区瑞岭雅苑、瑞岭翠苑、引大家园等十个小区2.25万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负责辖区人口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并负责辖区内居民的传染预防控制和社区康复、预防接种、孕产妇管理、重点人群管理及服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协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与服务等基本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院内设置内儿、外、妇、中医、公共卫生科、口腔等临床科室和放射、检验、b超、心电图、药剂等医技科室。
人员情况。
截至目前,我单位实有人数85人,其中编制人数48人,内聘人数37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预算收入情况
1.预算收入具体分类说明
2024年兰州新区瑞岭雅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算收入总数为1709.67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1,2)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7.61万元,占57.77%;
事业收入(不含教育专户收入)563.45万元,占32.96%
其他收入1.2万元,占0.07%;
上年结转(非财政性资金结转)157.41万元,占9.21%。
较2023年预算收入903.64万元增加806.03万元,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预算为全口径预算,增加了事业收入(不含教育专户收入)563.45万元,其他收入1.2万元,上年结转(非财政性资金结转)157.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83.97万元,原因是正式职工增加7人,且职称晋升与工资调标使人员经费增加。
2024年基本预算收入1598.59万:(1)人员经费828.69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基本工资412.25万元(含在编和聘用人员工资,在编人员的生活性补贴、艰边补贴,人员取暖费、事业绩效工资);个人补助(绩效工资、遗嘱补助)27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54.6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3.7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8.5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4.12万元;住房公积金40.99万元。
(2)商品和服务经费769.90万元。其中办公费3.36万元;邮电费3.84万元;印刷费2.4万元;差旅费4.32万元;培训费2.85万元;福利费8.54万元;维修费(财政专网)1.50万元;电费1.728万元;水费1.152万元;取暖费18.15万元,劳务费150.00万元,专用材料费200.00万元,物业费20.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经费352.06万元。
(3)项目经费111.08万元。其中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用房租赁费111.08万。
2.基本支出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支出1709.67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3)。
基本预算支出1598.59万元,占93.50%。人员经费支出828.69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支出为412.25万元(含在编和聘用人员工资,在编人员的生活性补贴、艰边补贴,人员取暖费、事业绩效工资);个人补助支出(绩效工资、遗嘱补助)27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54.6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8.5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4.12万元;住房公积金40.99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769.90万元。其中办公费3.36万元;邮电费3.84万元;印刷费2.4万元;差旅费4.32万元;培训费2.85万元;福利费8.54万元;维修费(财政专网)1.50万元;电费1.728万元;水费1.152万元;取暖费18.15万元,劳务费150.00万元,专用材料费200.00万元,物业费20.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经费352.06万元。
3.项目支出说明
2024年项目经费支出111.08万元,占6.5%。其中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用房租赁费111.0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1709.67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67.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9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1598.59万元,比2023年预算795.22万元增加803.37万元,增长101.0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预算为全口径预算,增加了事业收入(不含教育专户收入)563.45万元,其他收入1.2万元, 上年结转(非财政性资金结转)157.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83.97万元,原因是正式职工增加7人,且职称晋升与工资调标使人员经费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28.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0.25万元、津贴补贴47.4万元、奖金42.19万元、绩效工资122.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6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5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1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6万元、住房公积金40.9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4.4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769.90万元。其中办公费3.36万元;邮电费3.84万元;印刷费2.4万元;差旅费4.32万元;培训费2.85万元;福利费8.54万元;维修费(财政专网)1.50万元;电费1.728万元;水费1.152万元;取暖费18.15万元,,劳务费150.00万元,专用材料费200.00万元,物业费20.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经费352.06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11.08万元,与2023年预算项目金额一致。
此项目属于保障运转经费项目1个,主要是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用房租赁费。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为0.00万元,与2023年预算一样无数据。
三、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未安排预算与2023年预算一样无数据。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未安排预算,与2023年预算一样无数据。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2023年预算一样无数据。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2023年预算一样无数据。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2.85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0.41万元,增长16.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较2023年正式职工增加7人。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00万元,未安排预算,与2023年预算一样无数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47.84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10.24万元,增长27.2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较2023年正式职工增加7人。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政府采购金额共计3.36万元,主要用于复印纸80箱1.60万元,硒鼓70个1.4万元,色带10个0.1万元,粉盒260个0.26万元。
2024年,部门(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00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36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末固定资产原值247.75万元,净值124.4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855.42平方米;本部门共有急救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急救车)、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00%(其中,房屋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00%);设备97.82万元,占78.58%(其中,车辆0.00万元已折旧完毕,单价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0万元,占0.00%)(单价100万(含)以上设备0万元,占0.00%);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占0.00%;图书档案1.37万元,占1.10%;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5.30万元,占20.32%。
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5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2024年本单位项目1个。
项目名称: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用房租赁费
1、项目概况:兰州新区瑞岭雅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分别为兰州新区瑞岭雅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瑞岭名郡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瑞岭馨苑社区卫生服务站。雅苑房屋租赁合同2023.12-2024.11,面积1581.45平方米,每平35元,合计66.42万元;瑞岭馨苑社区卫生服务站480.78/517.65平方米,每平25/30元,合计33.06万元;雅苑新租赁面积185.28/88.69平方米,每平33/40元,合计11.60万元,共计111.08万元。我中心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服务于民,为辖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指导服务及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工作;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建立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方便群众就医,减轻费用负担。
2、立项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2017年经过中共兰州新区工作委员会、兰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发[2017]24号文件,同意设立瑞岭雅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房屋建筑租赁费的设立,保障了新区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正常运转,极大地推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补充的城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使辖区居民享受到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提高辖区人民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水平。
3、实施主体:兰州新区瑞岭雅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实施周期:1年
5、实施计划:于2024年中期支付完毕
6、年度预算安排:111.08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1、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良好的医疗环境;2、为辖区内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3、保障单位医疗业务正常开展。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部门管理转移未安排预算,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未安排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3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2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1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3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1个,占本单位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1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未发现存在的问题。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1个,占单位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1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未发现存在的问题。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3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2个,其中,单位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1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3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00万元,2024年度未增加预算项目,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项目0个。
(二)2024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4年,纳入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4个、三级指标24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18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三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1)
附件1:2024年兰州新区瑞岭雅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公开表
兰州新区瑞岭雅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3月7日